军事法院依法对魏凤和、李尚福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 二人均被判处死缓

标题:军事法院依法对魏凤和、李尚福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 二人均被判处死缓 2024年12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依法对中央军委原委员魏凤和受贿案,中央军委原委员、国务委员兼国防部原部长李尚福受贿案分别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二人利用担任领导职务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 法院依法对二人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魏凤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以受贿罪判处李尚福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法院表示,二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对二人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依法适用终身监禁。 此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已对二人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二人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该案的查处是军队反腐败斗争的又一重大成果,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从严治军的坚定决心。

相关负责人表示,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将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清除一切侵蚀军队健康肌体的病毒,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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