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收0.1元被立案:“反向抹零”从来不是“无伤大雅”的小事》

近日广东佛山顺德区龙江镇的一起消费纠纷引发广泛关注。 有消费者在当地某餐饮店消费156.9元,结账时却被商家收取157元,结账单甚至荒谬地标注“优惠-0.1元”。

接到投诉后,当地市监部门迅速介入调查,确认商家收银系统设置了向上取整的“四舍五入”规则,属于典型的“反向抹零”行为,目前已经对涉事商家依法立案。 放在过去,不少人会觉得为了0.1元较真纯属小题大做,商家多收几毛几分的零头,似乎是餐饮行业约定俗成的“潜规则”。

但存在不代表合理,这种行为从法律层面看根本站不住脚。 根据《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明确要求,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违反规定者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 相关法律的严苛规定,背后是多重现实考量。

首先这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再小的零头也是消费者的合法财产,不该平白无故被商家侵占。 其次“反向抹零”违背了最基本的商业诚信原则,买卖公平、童叟无欺是传承千年的商业准则,多收消费者零头的做法,本质上是在消耗公众对商家的信任。

事件曝光后,有商家工作人员声称问题是“系统自动四舍五入导致”,这种说辞显然站不住脚。 收银系统的规则本就是商家自行设置的,将责任全部推给系统,本质上是在逃避本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此前国内已经有不少同类案例:2023年扬州某糕点店多收0.04元被罚款2600元,2025年重庆某大型超市因分位四舍五入收费公开致歉,这些案例都说明法律对“反向抹零”的零容忍态度。

为几分几毛的零头较真,从来不是消费者小气,更不是监管部门“吹毛求疵”。 每一次对“反向抹零”的查处,都是一次面向全行业的普法教育。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只有所有商家都守住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的底线,才能实现长期健康的发展,这也是这起0.1元立案事件给全社会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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