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的对伊“止战”声明:是真停火,还是避法律约束的花招?
5月1日,美国总统特朗普正式向国会致函,通报对伊相关军事行动的最新进展。
这封信的收信方包括众议院议长约翰逊与参议院临时议长查克·格拉斯利,函件中明确提及,始于2026年2月28日的美伊敌对行动已经宣告结束。 特朗普给出的依据是,他在美东时间4月7日就下令实施两周停火,后续停火安排持续延长,至今双方未发生新的交火事件。 但这份宣告“止战”的函件,内容却暗藏前后矛盾的表述。
特朗普同时强调,即便此前对伊军事行动取得了预期成果,伊朗对美国及驻外部队的威胁依旧十分显著。 基于这一判断,美国国防部还将持续调整美军中央司令部责任区相关国家的军事部署,随时应对伊朗及其地区代理人的潜在威胁。
美国媒体普遍指出,特朗普这一表态的核心目的,是规避1973年出台的《战争权力法》中的相关约束。 根据该法律规定,总统在正式通知国会动用军事力量后,必须在60天内要么宣布停止军事行动,要么向国会申请正式的作战授权。
特朗普政府早在3月2日就已告知国会对伊动武的决定,按时间推算,60天的法定期限恰好就在5月1日当天到期。 就在特朗普发函的前一天,美国国防部长赫格塞思在国会作证时已经放出过相关风声。
他当时表示,美伊临时停火从4月8日正式生效,意味着原本的60天动武期限已经“暂停或中止”,特朗普政府当下不需要就对伊军事行动向国会申请额外授权。 很明显,这番表述和特朗普的函件内容形成了完整的政策呼应。
当前美伊就相关问题的谈判正陷入僵局,美国仍在持续封锁伊朗港口,全球能源运输要道霍尔木兹海峡的通航也长期受阻。 美国国内对这次对伊军事行动的反对声音也在上涨:民主党方面直指未经国会授权的对伊动武属于“违法行为”,要求立刻终止行动;
共和党内部的支持也出现裂痕,已有多名议员明确表示不会支持60天期限过后的对伊军事行动。
<< 上一篇
网友留言(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