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人眼中的“轻松好差事”:37岁库管员猝逝后的纠纷》
37岁的李超生前是新乡某大型面粉生产企业的库管员,2025年5月7日,他在厂区装车棚附近突发脑干出血晕倒,送医后持续昏迷13天最终宣告临床死亡。由于死亡时间超出工伤认定的48小时时限,当地人社部门出具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
李超2020年进入该企业工作,二儿子出生后妻子无法工作,家里经济压力陡增,为了更高的收入他主动选择去往离家20多公里的新厂区。企业实行12小时两班倒的工作制,考勤记录显示2023年他全年出勤超344天,2025年事发前的127天里他仅休息了9天,事发前还因搭班同事请假,已经连续多日一人承担两人的工作量。
在当地打工者眼中,库管员是难得的好工作,不用从事重体力劳动,全年收入能达到10万元左右,对学历不高的基层从业者来说收入水平十分可观。但高薪对应的是几乎全年无休的工作强度,该岗位没有额外的加班工资和节假日三倍薪资,李超此前两次受伤都因为厂区人手紧张,仅休息数天就返岗,没有申请工伤。
由于和企业协商补偿未果,李超的妻子在2025年11月将企业起诉至法院,认为企业长期要求员工超时加班、未保障休息权、未定期组织体检,对李超的离世存在重大过错,要求企业承担70%责任,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5万余元。目前该案已经开庭尚未宣判,当地人社部门也已就家属反映的企业涉嫌违反劳动法的问题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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