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社保补缴新规 明确**3到5年社保需全额实缴**
近期,江苏、广东、浙江等多地人社、税务部门相继发布社保缴费规范通知,对职工社保历史欠缴的补缴规则作出明确约束。 通知核心条款显示,用人单位补缴近3到5年的职工社保需全额实缴,不得通过灵活就业参保、一次性趸缴等方式降低缴费标准。
本次规则调整主要针对此前部分企业按最低缴费基数申报、欠缴社保的历史遗留问题,优先保障参保职工的养老、医疗等法定保障权益。 按照我国社保缴费相关规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应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按法定比例分别承担。 此前部分企业为降低用工成本,按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职工申报缴费,甚至存在长期欠缴、断缴情况,直接导致职工退休后养老金待遇、医保报销额度受损。
本次多地明确的全额实缴要求,即补缴时需按职工实际工资对应的缴费基数核算缴费总额,补足企业与个人应缴的全部差额及相应滞纳金。 记者从多地社保经办机构了解到,目前该规则已进入落地执行阶段,2024年以来全国已有超过1.2万家企业被要求完成历史社保欠缴的全额补缴。
对于部分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部分地区也同步出台了缓缴、分期补缴的配套政策,在保障职工权益的前提下,合理降低企业的短期资金压力。 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规范不是一刀切的清缴行动,核心目标是理顺社保缴费秩序,建立长期合规的缴费机制。
业内分析指出,社保全额实缴的规范要求,短期会给部分合规性不足的企业带来一定的用工成本上升压力,但长期来看将有效规范劳动力市场的缴费秩序,预计将惠及全国超过3000万此前按最低基数参保的职工。 同时提醒参保职工,可通过当地社保官方平台查询个人缴费记录,如发现企业存在欠缴、低缴情况,可向人社部门提交证据申请补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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