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决裂40年无往来,亲生儿子仍被判继承9成遗产
标题:父子决裂40年无往来,亲生儿子仍被判继承9成遗产 近日,上海宝山法院通报了一起引发公众热议的法定继承纠纷案件,该案核心争议恰好回应了公众普遍关心的“未尽赡养义务的亲生子女是否有权继承遗产”问题。 涉案的老陈与妻子早年离婚,儿子小陈跟随母亲生活,父子二人此后40年未曾往来,关系彻底决裂。 老陈离婚后长期独自生活,晚年患病期间一直由弟弟一家照料起居,直至2022年去世,生前未留下任何遗嘱,留下的一套市值约300万元的房产成为涉案遗产。
老陈的弟弟认为,自己为哥哥养老送终尽到了全部扶养义务,侄子小陈数十年对父亲不管不问,没有资格继承遗产,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应获得全部遗产份额。 法院审理后查明,小陈不存在法律规定的遗弃、虐待被继承人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作为亲生子女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因父子关系疏远自动丧失。 同时法院也认定老陈的弟弟确实对哥哥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可以适当分得遗产的情形,最终判决小陈继承90%的房产份额,老陈的弟弟分得10%的房产份额。
该案主审法官接受采访时释法,法定继承权的丧失有严格的法定情形,只有出现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等法定行为时,继承人才会失去继承权。 该案的判决既符合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也兼顾了权利义务对等的公序良俗,平衡了法定继承人与对被继承人尽到扶养义务的亲属的合法权益。 该判决结果公开后迅速登上热搜,不少网友也借此提醒,若老人有指定遗产分配的意愿,应在生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避免后续产生亲属间的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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