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起诉皮具市场方主张连带赔偿 法院一审驳回全部诉求
标题:LV起诉皮具市场方主张连带赔偿 法院一审驳回全部诉求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路易威登马利蒂(LV品牌方)诉广州某皮具市场经营方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驳回原告LV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LV方自行承担。 此前LV品牌方在该市场内排查到3家商户销售印有LV注册商标标识的仿冒皮具,随后先后对售假商户及市场经营方提起侵权诉讼。
早在本次起诉市场经营方前,3家涉事售假商户已与LV达成和解协议,每户向LV支付赔偿款1.2万元,相关售假商户已被市场方清退、摊位被收回。 LV方主张,市场经营方未尽到日常管理义务,为商户售假提供便利,应当承担连带侵权责任,要求经营方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2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该市场经营方已在公共场所张贴禁止售假的警示标识,与所有进场商户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知识产权保护条款,要求商户不得销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
在接到LV方提交的侵权投诉后,市场方在24小时内就对涉事商户作出了停业处理,后续也按合同约定完成了清退流程,不存在怠于履行管理义务的情形。 法院审理认为,市场经营方已尽到法律规定的市场管理义务,不存在帮助侵权的主观过错,无需对商户的独立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对LV的全部诉求不予支持。
法官提示,知识产权维权应当遵守法定边界,市场经营方的管理责任并非无限责任,权利人在向直接侵权人主张权利后,不得随意扩大追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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