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籍核验牵出陈年隐情 男子意外发现父亲育有**16岁私生子**》
近期,浙江杭州某街道拆迁安置工作组在开展辖区拆迁户户籍信息核验工作时,意外发现某拆迁户家庭户主陈某某的户籍系统中,备案了一名未在家庭内部申报的16岁未成年男孩的亲属关系记录,该男孩与陈某某为父子关系。 这条线索随即引发了陈某某家庭成员的震惊,陈某某的婚生儿子小陈(化名)作为此次拆迁安置的共同申请人,此前对这名同父异母弟弟的存在完全不知情。 据负责该片区拆迁工作的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户籍核验是为了明确拆迁安置的补偿人口基数,所有与户主存在法定亲属关系、符合安置政策的人员均可享受对应的60平方米安置面积及数万元不等的搬迁货币补偿。
工作人员联系户主陈某某核实情况时,陈某某才承认该男孩是自己16年前与婚外第三者所生的私生子,此前一直将孩子户口挂靠在外地亲友名下,近期才悄悄迁到自己的户籍下,并未告知原配和婚生儿子。 小陈得知情况后表示,父亲多年来隐瞒婚外生子的事实,不仅严重伤害了母亲的感情,也直接影响了自家拆迁补偿的分配方案。
按照当前的安置政策,这名16岁私生子符合安置资格,原本属于一家三口的安置份额将被分为4份,小陈原本可预期的家庭财产继承份额也将随之缩水,目前小陈已联合母亲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父亲的婚内财产转移行为进行追责。 针对此事,本地家事领域执业律师李某某表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定权利,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只要户籍符合属地政策要求,就有权享受对应的安置待遇。 但陈某某长期隐瞒婚外生子的行为,若经查实存在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私生子抚养费、转移婚内资产的情况,其原配有权向法院主张追回对应的共同财产份额,同时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要求过错方给予相应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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