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故意碾轧执勤民警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其死刑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对故意杀人、妨害公务罪犯张某某作出死刑核准裁定,该裁定已依法送达执行,该起性质恶劣的暴力袭警案件的司法程序正式终结。 据司法机关公开通报,案件发生于2023年夏季全国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期间,张某某驾驶无牌改装重载货车在中部某省国道行驶时,遇当地公安交管部门设卡开展执法检查。
为逃避超载处罚,张某某在执勤民警多次举手示意停车接受检查的情况下,非但未采取制动措施,反而猛踩油门加速冲卡,直接将站在检查点前方的执勤民警李某某撞倒,之后先后2次驾车从李某某身上碾轧而过,随后沿乡间小路潜逃。 李某某经送医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年仅38岁,生前曾多次获评所在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执法标兵称号。
案发后3小时,当地公安机关通过沿线追踪、蹲点布控将潜逃的张某某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公诉,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某此前曾因多次超载被行政处罚,案发时为逃避2000元罚款及扣分处罚才选择冲卡,其明知冲卡碾轧行为必然造成执法人员伤亡后果仍主动实施,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判处张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该案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作出死刑核准裁定。 相关司法工作人员表示,暴力袭警是严重挑战法治权威、侵害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的极端恶性行为,对于蓄意伤害甚至杀害执法人员的严重暴力犯罪,司法机关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切实维护正常执法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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