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三不”准则 夯实干部履职为民的思想根基
对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来说,首先要厘清的核心问题,就是履职的根本出发点是什么。
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这是所有干部必须时刻牢记的根本准则,也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前提基础。
针对干部的履职方向与作风建设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曾作出明确指示,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 这三条行事准则,既是对干部作风的明确约束,也为各级干部的日常工作划出了清晰的价值标尺,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过往的诸多案例都印证,一旦干部把这三条要求抛在脑后,就很容易陷入追求表面政绩、热衷形象工程的误区,要么为了个人名声搞花架子,要么为了短期数据做假大空的项目,最终既耽误地方的长期发展,也辜负群众的信任与期待。 只有把“实”字贯穿工作的始终,凡事以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才能真正把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
近年来各地涌现出的不少优秀基层干部,正是践行这三条准则的典范:他们扎根乡村振兴一线,不追流量不做表面文章,一门心思解决群众的饮水、出行、产业增收等实际问题,靠着实打实的付出获得了群众的认可。 他们的事迹也充分说明,干部的口碑从来不是靠宣传包装出来的,而是靠一件件为民办实事的实绩攒出来的。 对干部来说,岗位从来不是用来彰显个人地位、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而是服务群众、担当责任的平台。
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才是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最终目标,也是对“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最生动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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