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发一审获死刑 曾被称“武汉高启强”
2024年9月24日,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黄大发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被告人黄大发,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18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因犯罪轨迹与热播剧《狂飙》中涉黑角色高启强存在相似性,黄大发此前被不少当地群众称为“武汉高启强”。 法院审理查明,自1996年起,黄大发就通过笼络社会闲散人员、纠集家族势力逐步建立起层级明确、结构稳定的涉黑组织,长期在武汉市江岸区等地盘踞活动。
该组织为攫取非法利益,先后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串通投标、行贿等10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共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17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对当地社会秩序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破坏。 该组织长期垄断当地拆迁、建筑工程等领域的经营活动,通过暴力打压竞争对手、强揽工程、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获利超过20亿元。
为寻求非法保护,黄大发等人还向多名公职人员行贿,累计行贿金额超3000万元,相关涉案公职人员均已被另案调查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黄大发作为该涉黑组织的核心领导者,主观恶性极深,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该案是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开展以来湖北省查办的重大典型案件,判决结果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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