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全国范围稳步推进现房销售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 稳步推进现房销售的指导意见》,明确全国层面现房销售推广的时间表与执行标准。
本次新政明确,2025年全国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项目,除偏远区县的保障性住房等特殊项目外,原则上全部实行现房销售。
新政同步明确了全国统一的现房销售认定标准:项目需完成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水电气暖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全部建成可正常使用,购房人缴清购房款后可即刻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此前各地试点现房销售时判定标准不一,部分地区将结构封顶算作现房,本次统一标准将进一步保障购房人权益。
为降低开发企业资金压力,避免政策落地引发供给端波动,三部门同步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现房销售项目可享受土地出让金最长12个月分期缴纳、开发贷利率最低按同期LPR减20个基点执行等优惠。
符合监管要求的优质房企开展现房销售项目的,开发贷首付比例可较常规预售项目降低5个百分点。
据住建部公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受理的商品房交付纠纷投诉中,82%的案件来自预售商品房项目,纠纷原因多涉及延期交付、工程质量货不对板、烂尾风险等。 业内普遍认为,现房销售全面推开后,将从根源上规避上述风险,大幅降低购房人权益受损的概率。 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22个重点城市率先开展政策落地试点督导,2024年下半年启动全国范围的政策落实情况月度通报机制。
相关部门也将持续跟踪市场反馈,动态调整配套措施,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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