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烟头“烧”掉**212万元** 杭州一男子违规丢弃烟头被判全额赔偿》

近日,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失火责任纠纷案,一名男子因随手丢弃未熄灭烟头引发火灾,需承担全额经济损失赔偿,相关案情引发广泛关注。 本案也是当地近年来由个人吸烟过失引发的、责任划分清晰的大额消防安全赔偿典型案例。 事发当日,涉事男子张某在当地某包装产业园卸货区休息时违规抽烟,抽完后未将烟头完全掐灭便随手扔在脚边的绿化带内,随后便返回岗位继续作业。

未熄灭的烟头很快引燃绿化带内的干枯杂草,火势借着风势快速蔓延至相邻的货物堆放区,将三家企业存放的成品、原材料及部分生产设备烧毁。 经当地消防救援大队现场勘查及物证鉴定,本次火情的唯一起火原因就是张某丢弃的未熄灭烟头,排除了电路故障、人为纵火等其他可能性。 后续经第三方机构评估,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共计212万元,三家受损企业共同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产业园属于重点禁烟防火区域,仍然违反规定抽烟并随意丢弃未熄灭烟头,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存在全部过错。 法院最终依法判决张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赔偿责任,除此之外,张某还因涉嫌失火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续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消防部门提醒,未熄灭的烟头表面温度可达200℃-300℃,中心温度更是高达700℃-800℃,足以引燃纸张、布料、塑料、枯枝落叶等绝大多数常见易燃物。 公众在公共场所、产业园区、山林草场等重点防火区域务必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抽烟后务必将烟头完全熄灭后丢弃到指定收集容器,切莫因一时疏忽造成难以挽回的人身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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