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购买基金亏损70余万元 法院判决涉事银行承担70%责任
近日,国内某地基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引发公众广泛关注的金融理财纠纷案件,年逾六旬的老人在银行购买基金亏损超70万元后起诉销售机构,法院最终认定银行承担主要责任。 该判决结果公布后迅速登上热搜,引发公众对老年群体理财权益保护的讨论。 经法院查明,涉事老人常年在该银行办理定期存款业务,此前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为稳健型,仅适配中低风险及以下等级的金融产品。
2021年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向其推荐高风险权益类基金,过程中未就产品的波动属性、亏损风险作出清晰、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提示,甚至存在模糊产品风险属性的表述,老人前后投入共计140余万元购买相关产品,赎回时仅剩余不足70万元,累计亏损7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涉事银行未尽金融消费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向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老年消费者推荐高风险产品,且未充分履行风险告知义务,是本次投资亏损的主要原因。
老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未充分了解产品规则、风险的情况下签署相关文件,自身也未尽到谨慎投资的注意义务,需自行承担30%的损失。 法院最终依法作出判决,涉事银行对老人的投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需向老人赔付共计50万余元。 法官同时提示,金融机构向老年群体销售金融产品时应当履行更高标准的告知义务,不得诱导消费者购买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
老年投资者也应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购买理财类产品前仔细核对产品风险等级,不要轻信口头保本承诺,权益受损时及时留存证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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