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携带**10万元现金**提前还车贷遭拒 金融机构格式条款提示义务引热议》

近日,河南郑州市民张先生向媒体反映,自己3年前在某国有银行办理了购车贷款,目前剩余待还本金约9.8万元。 为了尽快办理解除车辆抵押手续,方便后续办理车辆过户,他特意提前支取了10万元现金前往当初办理贷款的线下网点,打算当场结清贷款,却被工作人员直接拒绝。

张先生称,自己办理贷款时并未被告知不能线下提前偿还现金,合同也没有对相关要求做出醒目标注。 针对张先生的质疑,涉事银行网点负责人回应称,按照该行车贷业务规则,提前还款需要提前15个工作日通过手机银行APP提交线上预约申请,线下网点暂不受理无预约的现金提前还贷业务。

此外根据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提前还贷需要收取还款额1%的违约金,也就是约980元,该负责人表示相关条款已经写入贷款合同,张先生签字即代表知晓相关规则。 该事件曝光后很快登上全网热搜,不少网友留言表示自己也曾遇到过提前还贷款被要求长周期预约、额外收取违约金的情况,对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时不提前明确告知限制条款的做法表示不满。 有金融行业从业者透露,设置提前还款预约期、收取违约金,本质是银行减少利息损失的常规操作,但应当在消费者办理贷款时尽到充分的提示说明义务。

针对此事,河南银保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监管层面没有禁止提前偿还贷款的统一规定,具体要求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但如果银行未尽到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消费者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维权。 截至发稿前,涉事银行已经与张先生达成初步和解,将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办理提前还款手续,违约金事宜双方仍在进一步协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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