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世遗留49万未还房贷 母亲放弃继承被法院判定无需偿债

近日,山东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涉遗产债务纠纷案件引发公众热议,相关话题多次登上社交平台热搜榜。 案件当事人李某为38岁未婚男性,无子女,父亲早年已离世,2022年李某贷款购置一套商品住房,贷款总额70万元,2023年底李某因病去世时,该套住房剩余未偿还房贷本金约49万元

李某去世后,放贷银行因剩余贷款长期无人偿还,将李某的母亲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在继承李某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对应的债务清偿责任。 法院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核实李某的遗产情况,确认其除上述设有抵押权的房产外,无其他可供继承的遗产,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的母亲当庭明确表示,自身无经济能力偿还高额房贷,自愿放弃对儿子所有遗产的继承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院最终当庭作出判决,李某母亲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合法有效,无需承担49万元剩余房贷的偿还责任,案涉抵押房产的后续处置由银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贷款合同约定办理。 该案主审法官接受采访时表示,“父债子偿、子债父还”属于传统认知,并不完全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继承人承担被继承人债务的前提是继承了对应价值的遗产,权利与义务对等是核心原则。 该判决也为同类民事纠纷的判定提供了明确参考,进一步普及了遗产继承范畴内的债务承担规则,回应了公众对相关法律问题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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