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联20年女儿归来争夺遗产 法院判照料老人多年外甥女获70%份额
近日,江苏苏州相城法院通报的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引发全网关注,相关话题“失联20年女儿归来和外甥女争遗产”登上多地社交平台热搜榜。 该案涉及赡养义务履行与继承权分配的对应关系,判决结果也引发了公众对养老责任与遗产继承规则的广泛讨论。
该案涉事老人王某与妻子生前仅育有一女林某,2003年林某与家人发生争执后离家出走,此后20年间从未与家中联系,也未对父母履行任何赡养义务。 王某妻子2012年去世后,王某无人照料,便由外甥女张某接到家中共同生活,直至王某2022年因病离世。
王某离世后留下一套市值约120万元的房产及15万元存款,生前未留下书面遗嘱。 2023年初,失联多年的林某突然返回户籍地,得知父母已去世后,以唯一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要求继承全部遗产,遭到张某拒绝后便将张某诉至法院。 林某认为自己作为王某夫妇的亲生女儿,天然享有全部遗产的继承权,张某作为外甥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无权分得遗产。
张某则向法院提交了自己多年来照料王某的就医记录、生活开支凭证、邻居证言等证据,主张自己对老人尽到了全部赡养义务,理应获得相应遗产份额。 法院审理查明,王某晚年的饮食起居、就医陪护、丧葬事宜均由张某负责,林某确实20年间未与家中有任何往来,甚至连父母去世的消息都未曾知晓。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作为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张某虽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以分给适当遗产。
最终法院判决涉案遗产的70%归张某所有,剩余30%归林某所有,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不少网友表示,该判决体现了法律对赡养行为的正向引导,也厘清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遗产分配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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