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起诉鸭血粉丝店商标侵权被驳回 驰名商标保护边界引热议》
近日,热搜关键词「LV曾起诉鸭血粉丝店商标侵权」登上各大社交平台热榜,相关案件的判决结果再度引发公众对商标权保护范围的讨论。 这起纠纷发生在江苏淮安,被告是当地一家主营鸭血粉丝汤的个体餐饮商户,该商户曾在门店店招、外卖平台店铺名称中使用“LV”字样作为店铺标识,因此被法国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告上法庭。
路易威登方在诉讼中主张,“LV”是其持有的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品牌标识,在全球范围内具有极高知名度,涉案餐饮店铺使用同款标识的行为,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为店铺与路易威登品牌存在授权合作等关联关系,构成商标侵权。 据此,路易威登方向涉案店铺经营者提出了20万元的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索赔要求。 受理案件的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店铺经营的鸭血粉丝汤属于平价大众餐饮品类,与路易威登主营的高端奢侈品箱包、服饰等品类差异极大,二者的目标消费群体、销售渠道几乎没有重叠。
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明确普通消费者不会将鸭血粉丝店的“LV”标识与路易威登品牌产生来源上的混淆或关联认知,因此涉案店铺的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驳回了路易威登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判决结果此前就曾在知识产权领域引发广泛讨论,不少业内人士指出,这一判决清晰界定了驰名商标的保护边界,驰名商标的保护并非没有限制,仅在存在消费者混淆可能性的前提下,相关维权主张才能得到支持。 此次话题再度登上热搜后,不少网友也表示,判决兼顾了商标持有者权益和普通经营者的经营空间,符合社会公众的普遍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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