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30多年 “兰州拉面”公共品牌正式移交兰州
近日,在全国工商联餐饮业委员会的协调推动下,“兰州拉面”公共品牌所有权、使用权正式移交兰州市人民政府,这标志着延续了30余年的“兰州拉面”品牌借用历史正式落幕。 本次移交是甘肃兰州、青海海东两地就拉面产业协同发展达成的共识,此前双方已就品牌权责划分、后续运营方案磋商近半年时间。
上世纪80年代末,青海海东化隆县群众率先将拉面业态推向全国,为降低消费者认知成本,初创门店普遍借用兰州当地特色面食的知名度,打出“兰州拉面”招牌。 截至2024年,全国范围内挂“兰州拉面”招牌的门店已超过5万家,其中近8成由青海籍从业者经营,而兰州本地同类面食长期以“兰州牛肉面”为官方对外名称,此前曾多次出现消费者认知混淆、品牌权属纠纷的情况。 本次移交后,兰州市相关部门将牵头成立“兰州拉面”品牌管理专班,未来将统一出台门店运营、食材标准、服务规范三大类管理细则。
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品牌管理不会采取“一刀切”模式,现有合规经营的拉面门店均可以正常使用“兰州拉面”招牌,管理细则出台前不会要求现有门店变更名称。 青海化隆拉面产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配合兰州方面做好现有从业者的通知、培训工作,共同推动拉面产业规范化升级。
按照两地协同发展规划,未来“兰州拉面”产业将在食材供应链建设、劳动力技能培训、公共品牌宣传等方面深度合作,预计2027年全产业市场规模有望突破2000亿元,带动两地超过100万劳动力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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