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评湖南扶老人被索赔事件:莫让行善者既流汗又寒心
近日,湖南衡阳某中学学生扶起摔倒老人反被索赔的事件引发全网热议。 据当地警方通报,老人骑行时不慎自行摔倒,路过学生主动上前帮扶,却被老人及其家属要求承担相关医疗费用,最终路口公共监控录像完整还原事件经过,学生得以证明清白。 后续当地警方对涉事老人家属进行了批评教育,双方已达成和解。
事件曝光后,人民网、新华社等多家央媒公开发声评论,直指此次事件暴露出的是非不分、让好人吃亏的不良倾向。 央媒评论明确指出,救助人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需为救助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民法典》“好人条款”明确划定的法律红线,任何试图向行善者恶意索赔的行为都不该被公众及社会规则默许。
央媒评论同时强调,对恶意索赔行为的“软处理”,是一次次消解公众行善意愿的核心原因。
部分地方在处理类似纠纷时,往往以“老人年纪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由模糊责任边界,既没有对恶意索赔方给出足够有警示性的处罚,也没有给行善者足够的名誉和权益保障,最终只会让公众在遇到类似情况时顾虑重重。 此次事件再次引发公众对“扶不扶”老生常谈话题的讨论,不少网友表示,只有给行善者足够的制度兜底保障,对讹诈行为作出明确的、有震慑力的惩戒,才能从根源上打消公众的帮扶顾虑。 截至发稿,已有不少法律界人士呼吁,可探索将情节恶劣的恶意索赔行为纳入失信惩戒名单,用刚性的规则守护社会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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