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挂牌督办违规使用敌敌畏消杀事件 严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应急管理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多地曝光的违规使用敌敌畏开展货物消杀事件挂牌督办,要求属地限期查清事件全貌、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守牢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底线。 该事件此前因部分市场经营主体为降低消杀成本,违规使用剧毒农药敌敌畏对进口货物、仓储环境开展消杀,引发公众对食品安全和公共健康的广泛担忧。 据相关部门初步排查,涉事经营主体主要集中在部分中小货运场站、进口商品仓储点,涉事货物包含部分进口水果、冷链食品及普通日用品,目前涉事违规消杀的货物已全部封存,未发生流入普通消费市场造成人员中毒的情况

敌敌畏属于高毒有机磷农药,我国明令禁止其用于食品及食品接触环境的消杀作业,违规使用后附着在货物表面的残留可通过接触、食用等途径进入人体,长期或大量接触可能造成神经损伤、器官衰竭等严重健康损害。 此次国务院挂牌督办明确要求属地政府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事件调查处置进展报告,调查范围将覆盖涉事货物来源、消杀作业链条、责任人员履职情况等全环节,对确认存在违规作业的经营主体将依法吊销经营资质,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督办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开展消杀作业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排查非正规消杀机构使用违禁药品开展作业的行为,建立消杀药品、消杀作业台账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农业农药、非食品级消杀药品开展涉食品、涉民生货物的消杀作业。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后续将对督办事件的处置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畅通公众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违规消杀行为,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网。 针对消杀环节现存的制度漏洞,多部门将联合出台消杀作业规范指引,明确不同场景消杀药品的使用范围、操作标准,从源头防范类似违规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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