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明确:**5月1日起商业短信未经同意不得发送**》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布修订后的《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针对商业性短信息发送作出明确约束,引发公众广泛关注。 其中核心条款明确,5月1日起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该规定也被业内视为治理垃圾短信的重磅举措。

根据新规要求,用户明确同意接收商业短信的,商家需留存相关同意凭证,用户后续拒绝接收的,商家应当立即停止发送,不得通过更换号码、隐匿发送主体等方式继续推送。

违反上述规定的经营主体,最高可被处以3万元罚款,同时违规信息将纳入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对其后续经营活动产生约束。

用户遭遇违规商业短信骚扰时,可通过12321举报平台提交证据,监管部门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核查处置。 据工信部此前披露的数据,2023年全国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共收到垃圾短信举报超118万件,其中营销类商业短信占比达82%,电商促销、房产推广、金融理财类短信是举报的主要类型。 不少用户反馈,此前部分商家设置的“退订”流程繁琐,甚至出现回复“退订”后收到更多短信的情况,用户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通信行业监管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新规细化了商业短信的发送边界,也明确了各方权责,将从源头降低垃圾短信的发送意愿。 后续监管部门还将升级技术筛查系统,对批量发送的商业短信进行前置核验,没有用户同意凭证的批量商业短信将被拦截,确保新规落地后切实改善用户的通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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