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依法裁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牛肉加征最高55%关税

2024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牛肉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 根据公告,自2024年12月12日起,海关将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税率范围为17.5%至55%

此次调查于2023年12月正式启动,调查机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相关规定,开展了证据收集、实地核查、利害关系方意见征询等全流程工作,程序公开透明。 调查机关最终认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牛肉存在倾销行为,中国国内牛肉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明确因果关系。 本次征税覆盖的产品范围包括鲜、冷、冻的带骨及去骨牛肉,不含牛内脏、牛副产品等品类,澳大利亚两家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适用17.5%的税率,其余未登记应诉的企业统一适用55%的最高税率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在随后的答记者问中表示,此次裁决是符合中国法律和世贸组织规则的中性贸易救济措施,目的是纠正不公平贸易行为,维护国内产业合法权益,不会影响中澳正常的经贸合作。 中方始终愿意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同澳方通过对话协商妥善解决经贸领域的分歧,推动双边经贸关系长期健康发展。

国内农产品行业分析师表示,当前中国牛肉市场供应渠道多元,国内肉牛产能稳步提升,同时还有来自南美、东南亚等多个地区的进口牛肉作为补充,此次关税调整不会对国内居民消费端的牛肉价格造成明显波动。 截至发稿,澳大利亚贸易部门已对该裁决表示关注,称将继续就相关事宜与中方保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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