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孙子8年疑无血缘 广西七旬老人申请亲子鉴定遭拒后迎再审听证
标题:抚养孙子8年疑无血缘 广西七旬老人申请亲子鉴定遭拒后迎再审听证 9月16日,广西一起涉亲子关系的民事纠纷迎来再审听证,事件的起因是当地七旬老人陆芳明夫妇在儿子陆晓东因交通事故离世后,发现抚养了8年的孙子小海和自家没有血缘关系,因此将儿媳黄某某和孙子告上法庭。 老人方面此前曾两次自行做亲子鉴定,结果均显示两位老人和孙子不存在生物学祖孙关系,儿子也不是孩子的生父。 老人据此起诉要求确认孩子和儿子无亲子关系,同时索要19.5万元抚养费、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返还对方领取的12万元丧葬费。
不过此前的一审、二审法院都没有支持老人的诉求。 法院认为孩子出生在儿子和儿媳的婚姻存续期内,出生证明、户籍登记都标注儿子是父亲,且儿子生前从未否认过亲子关系,双方的父子关系合法有效。 至于老人提交的亲子鉴定报告,法院认为存在程序瑕疵:鉴定时孩子的监护人没有到场确认,鉴定机构也未按要求核验身份,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无法确认,因此不予采信。
同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否认亲子关系的诉讼主体原则上为父母,老人不具备相应起诉资格。 此次再审听证共持续三个半小时,双方主要围绕旧鉴定的效力、老人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展开辩论,听证会没有当庭宣布结果,法院要求双方在15日内提交书面代理意见。
儿媳本人没有出席听证,其代理律师提交了聊天记录、差旅凭证等材料,主张孩子一直由儿媳抚养,老人没有实际付出抚养成本。 老人一方对此不予认可,提交了13名邻居共同签字捺印的证明,证实孩子出生后长期和祖父母共同生活,上学接送、日常照料、看病就医基本都由两位老人负责,双方争议的核心不只是费用,更是8年相处的祖孙情感。 老人的代理律师也提出,儿子已经去世无法行使诉讼权利,老人作为法定继承人兼实际抚养人,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不应机械套用诉讼主体规定拒绝查明事实。
目前儿媳方明确拒绝再次进行亲子鉴定,两位老人表示,赔偿和道歉都不是首要诉求,现在最大的心愿一是给离世的儿子查明真相,二是自从前年暑假后就没见过孩子,非常想知道孩子的近况。 后续如果再审申请不被支持,老人还计划另行提起探望权诉讼。
<< 上一篇
网友留言(0 条)